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胡永新
互联网财险新规已落地一年。8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梳理发现,目前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多家财险公司,仍难以符合开展业务要求,即暂时无法恢复开展相关业务。仅有都邦保险在内的少数公司释放了业务重启的信号。回顾来看,去年同期,《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门槛提高,直接导致渤海财险、安华农险在内的10家财险公司暂停互联网新业务。
基于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机遇,相关财险公司停止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或对自身业务带来哪些冲击?对于部分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财险公司而言,业务至今仍无法重启,背后可能存在哪些难点?
已有险企释放业务重启信号
需符合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等要求……
去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设定了严格的准入门槛。
上述新规发布后,渤海财险、安华农险、珠峰财险、富德产险、都邦保险、前海财险、亚太财险、华安保险在内的多家财险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暂停互联网新业务。
《通知》落地一年,部分互联网业务被按下暂停键的公司,是否已满足业务开展要求?8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珠峰财险、前海财险、亚太财险在内的部分财险公司仍未满足《通知》的要求。仅都邦保险在内的少数公司释放了业务重启的信号,如都邦保险7月公告称,经过系统性筹备与全方位升级,公司各项核心指标全面达标监管要求,自2025年8月13日起,公司将逐步恢复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此外,富德产险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公司已连续四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超4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步保持高位,均超过监管要求的标准;且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达到B类,满足监管资质要求。目前,富德产险已具备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资质条件。现恢复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暂不含互联网意健险)新业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专家朱少杰表示,能够恢复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说明它们经过过渡期内整改,在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信息管理系统及其网络安全防护等级等方面,满足了监管部门设定的经营要求。
对于业务重启的深层意义,在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看来,首先,业务重启表明公司的偿付能力有了质的提升,极大地恢复客户的信心和信任。其次,表明公司经营管理者具有较强适应监管的敏捷性,这在当前严监管的背景下,对公司发展极为重要。
影响或不止波及规模
购物时附带运费险、出行时购买旅行险、运动前购买意外险……如今,互联网保险已渗透进大众生活的诸多场景。
年内发布的《2024年中国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洞察报告》显示,2024年,消费者的线上购险率比肩线下,未来两年线上购险率有望超过线下。不少互联网专属产品在相关需求的激活下应运而生。
当前,互联网保险市场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在这一背景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停滞,或带来一定影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书记赵明认为,互联网财险新规实施一年来,对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形成了显著冲击。这些公司不仅失去了线上渠道带来的保费增长机会,还面临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萎缩的风险。互联网保险已成为行业重要增长点,停止相关业务导致其整体业务结构更依赖传统线下渠道,难以适应数字化消费趋势。同时,品牌曝光度和用户触达能力下降,长期可能削弱其市场竞争力与创新活力。
朱少杰也表示,停止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一是会降低财险公司的保险业务规模,尤其是试图通过互联网保险业务实现业务全国性扩张的区域性经营的财险公司。二是会影响财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对于依托中介平台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财险公司影响更大。三是阻碍财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创新和客户资源积累。
于互联网保险而言,其崛起深刻体现了数字经济时代保险业的转型与升级,保险公司可依托用户行为数据定制个性化产品,这一模式突破了传统保险的同质化困境,使保障服务真正融入消费者生活场景。基于此,在杨泽云看来,互联网保险是当前保险业发展和创新的关键领域,特别是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而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不仅可能错失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带来的业务和客户的机会,更限制了公司在精细化、个性化等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的机会。
在公司业务开展层面之外,消费者更为关心的是,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会不会对持有已生效保险合同的消费者产生影响。北京商报记者通过上述多家公司发布的公告了解到,对于已承保客户,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意味着对客户权益不构成影响。相关公司也表示,将做好理赔等各项售后服务。
如亚太财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暂停期间,公司将继续履行已生效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并做好理赔等后续服务工作。
重启离不开采取多维策略
当前,已有险企针对《通知》采取了应对举措或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
华安保险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并坚决落实《通知》要求,核心举措包括,强化公司治理与偿付能力,筑牢发展根基;全面升级客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品质;严格规范合作渠道与营销宣传管理;储备专业人才队伍,树立良好的市场口碑。
“关于业务重启,公司会严格遵循监管指导,在条件成熟时稳妥推进。”如亚太财险表示,后续,公司计划一是在产品设计、服务质量、风险管理等方面全面评估与优化,确保公司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能够符合监管要求,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确保业务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三是拓展市场,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四是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五是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性建设,确保相关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华安保险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暂停,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较小。当前,公司通过促进互联网渠道融合转化、加大科技投入等举措,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客户服务体验,为客户提供稳健、优质的保险服务。
在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保险业务重启的核心难点,主要是解决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问题。进一步来讲,对于业务被按下暂停键的部分财险公司而言,亟待通过偿付能力的提高,来实现业务恢复的目的。
作为监管与市场关注的焦点,偿付能力被视为保险公司的财务“安全垫”。一般而言,提升偿付能力的举措包括增资扩股、调整业务结构等。在杨泽云看来,保险公司提升偿付能力的路径主要有增加资本、调整业务结构、再保险等,而增加资本的方式又主要有现有或者外部股东增资、发行资本补充债、永续债以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等。通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从而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来提升偿付能力,这是保险公司良性循环发展的最理想路径。
对于如何提高偿付能力指标等,来满足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的硬性要求,朱少杰表示,一是根据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全面排查公司风险管理状况,识别最低资本计提要求多的薄弱环节,给出降低最低资本的方案,从而降低公司整体的最低资本。二是多个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加实际资本,从而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三是不断加强险企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既能提高SARMRA(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评估得分,改进控制风险的最低资本,又能提高风险综合评级,达标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要求。
“为提高偿付能力指标、恢复互联网业务,险企亦可以采取多维度策略。”赵明也表示,一是积极推动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通过利润转增资本增强资金实力;二是优化业务结构,压缩高风险、低利润业务,发展优质分散型险种,改善承保效益;三是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通过投资组合调整提升资产流动性与收益稳定性。同时,公司需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精准定价、动态风控与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此外,还可探索再保险安排、资本工具创新等方式缓解资本压力。最终,公司需构建长期合规机制,将偿付能力管理融入战略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创新之间的平衡。